8月2日,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豫陕边防检查站的安保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突然,一名乘客的行李在通过安检时发出一点点警报。安检x光片在电脑桌面上显示,行李中实际上有两支“手枪”。
值班警察张田阳带领现场警察立即采取行动,扣留行李箱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将行李持有人带进检查室接受询问。
在检查室,警察打开后备箱,发现两个金属枪状物品,上面有两排“子弹”。然而,该物品是铜制模型玩具,不具有发射子弹的功能。“子弹”是铜制模型子弹。虽然模型有枪的形状,但它没有射击能力,所以既不是枪支,也不是仿真枪。
鉴于这种非非法情况,警方立即归还了它。虽然是虚惊一场,但现场安检人员仍然肯定了公安检查站认真履行职责的态度。人们称赞说,正是公安警察的默默奉献使高速公路保持了良好、平稳和有序的交通环境。
民警提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携带玩具或者模型枪支是不违法的,但是携带仿真枪就是违法行为。
仿真枪一般要符合三个要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 (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所以,群众在购买和携带玩具枪时一定要仔细鉴别,别一不小心违法了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