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18时10分左右,在地铁1号线世纪城站,63岁的南充本地人刘和她的丈夫提着一个手提箱乘地铁。安检人员通过安检时,发现刘女士的行李箱中有瓶状物品,要求开箱检查。打开包装后,我发现里面有一瓶发胶。
通过现场执勤警察佩戴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记者看到刘女士从保安人员身上拿走发胶,直接喷到保安人员身上。喷洒后,安全人员立即捂住眼睛。值班警察立即拦住了刘女士,她用发胶瓶殴打警察。经调查,刘女士向保安人员喷洒发胶造成保安人员眼部伤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刘女士被依法拘留10天。
这并不是第一次地铁保安检查时乘客不合作。 7月2日,违法行为者在成都地铁1号线的四川站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后,对执法警官进行谩骂,警察口头传唤违法行为者时,遭到激烈的对抗,有殴打执行民警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尚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再次提醒,安全检查和讯问是保障地铁地区出行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每位地铁乘客都应自觉接受警方依法进行的安全检查和讯问。然而,也很少有乘客拒绝配合地铁安全检查和警方的讯问,甚至辱骂或暴力反抗。这些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