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22日,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怀远汽车运输分公司收到怀远县公安局发出的7万元罚单。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以来,蚌埠警方对客运企业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早在2018年2月11日、12日,怀远县公安局民警在检查中就发现怀远县汽车站未严格落实对进站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安检措施,营运公交车未配备安保人员。2018年2月14日,怀远县公安局对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怀远汽车运输分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并责令2个月内整改完毕。
2019年6月10日,警方再次对怀远县汽车站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汽车站并未按照之前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落实,怀远县公安局随后对该车站营运管理的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怀远汽车运输分公司作出罚款7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两千到一千元不等的罚款。